各学院:
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校政字〔2019〕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所需材料
(一)有效票据:2023年9月1日至今,校医院、安庆市市区二甲以上医院门诊缴费票据。(电子票据报销暂不办理,须在2024年9月份统一报销)
寒假期间在生源地公立医疗机构的票据。
(二)门诊病历(手写或打印的病历)
(三)学生证
二、报销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龙山校区:
审核时间:3月11日-14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审核地点:龙山校区医院三楼保健科
(二)菱湖校区:
审核时间:3月15日(周五)(上午8:10—11:00,下午2:30—4:30)
审核地点:菱湖校区医院综合办公室
三、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由各班级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门诊报销事宜,个人报销不予受理。
(一)参保大学生将符合条件的门诊报销材料交班级负责同学汇总。
(二)班级负责同学填写《大学生门诊医疗报销班级汇总表》。
(三)按照审核时间和地点到校医院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安庆市市区二甲以上医院包括安庆市市立医院、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第三人民医院、116医院、石化医院、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庆市中医院。
(二)审核后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通过缴纳学费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予以发放,如卡已更换或丢失,请及时更新卡号并在现场门诊报销时备案。
(三)已报销审核完成的同学可以登录学生医保管理平台查询报销费用发放情况(该平台在校医院网页,用户名:本人学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四)相关表格可登陆校医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五)本次报销是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第二次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如本次未能及时报销的,也可在2024年6月份门诊报销时报销。望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参保学生。
(六)门诊报销期间暂不办理住院报销。学生医保咨询电话:5303882。
校医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