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有效预防传染性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创建安全卫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做到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的通知》[卫疾控秘(2014)189号]及《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卫监督秘〔2014〕177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缺课缺勤的登记工作,登记资料由各院部存档备查。
2.各学院应当了解因病缺课缺勤者的患病情况,如有怀疑,应及时追查其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及时告知校医院预防保健科(电话5303882),以便进行进一步排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各班辅导员要密切关注学生健康,同时协助校医院做好患病学生的追踪随访工作。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须持有校医院医务证明方可返校学习或工作。
校医院
2014年8月30日
附:安庆师范学院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