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庆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6号)文件精神,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经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安庆市玉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二十六家医疗机构为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附后。希望获得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遵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完善措施,加强管理,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安庆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一览表2012102992647497.rar[Download](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