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作者:admin时间:2014-06-18点击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1.申请领取《光荣证》的我校教职工,应当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校园网校医院的下载中心分栏中打印;

2.如实填写《申请表》后,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我校职工需携带院系证明(需说明婚育情况并加盖院系公章)至校医院计生办公室核实盖章,无用工单位的由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居委核实后加盖公章(一方户籍地为非本市城区的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核实后加盖公章);

3.核实清楚后,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申请表》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区人口计生委提出申请。

4.对材料齐全的申请,区人口计生委当场办结;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现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区计生委对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光荣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我校教职工在领取光荣证后需将申请表反馈至校医院计生办公室,以建档并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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