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鉴于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基金略有结余,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0〕7号),现拟对2016年参保大学生的住院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销对象
在校参加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不含2016级大学生);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报销单、住院收费票据等材料中任一项材料(原件);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
3.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4.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限提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单、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单者提供)
三、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7日
申请地点:龙山校区医院三楼预防保健科
四、报销比例:
根据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基金结余情况,结合参保大学生申请材料而定。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每位在校参加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5303882。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