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的若干规定

作者:时间:2014-06-18点击数:

安庆师范学院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的

若干规定

为规范我院临床医疗工作以确保医疗运行安全,现规定如下:

一、首诊负责制

坚持“首诊负责制”,各科医师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接诊医师对患者要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简明扼要准确记载病历;特别是对急症患者、需转诊患者、特殊病例及留院输液观察病人要详细记载门诊病历。

二、    门诊登记及报告制度

医师在日常诊疗工作中,规范、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登记、肠道疾病及食物中毒登记、传染病登记、发热病人登记,其中传染性疾病还需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送预防保健科(具体见《传染病管理制度》);如遇特殊或突发事件需填写应急处置登记表并及时报告医院主要负责人;节假日及夜班期间,如有危重病人需医护人员陪护转送时,需同时报学校总值班室和医院主要负责人;同时安排好离岗后的工作并记录离岗和返岗时间。

三、    转诊制度

凡我院诊断不明或条件所限而不能处置的患者以及经两次复诊症状未缓解的病人,接诊医师要安排转诊至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并负责跟踪随访;凡需转诊患者,接诊医师除需详细记载门诊病历外,还需认真填写转诊证明;如遇学生提出回原籍住院治疗,接诊医师可根据具体病情开具医务证明。

四、    交接班及随访制度

坚持书面交接班和口头交接班并存制度。遇急症患者、特殊病例及出诊,当医师要详细书写交班记录,接医师要及时随访并书写随访记录;对于急诊及特殊病例,接诊医师要随时跟踪随访并记录;夜班和主班要实行面对面口头交接班。

五、    留观制度

医师接诊需留院观察患者后开具《留院观察证》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见《病人留院观察流程》),接诊医师为患者住院期间的责医师,需及时书写入院病史并制定治疗方案并随时掌握病情动态;主医师每天按时查访、定期巡视、及时书写病程记录,病情变化时要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转诊;患者出院后,责医师要及时整理留观病历交科室负责人归档管理。

六、    各班职责

综合门诊在医师均需负责患者的接诊、转诊、临床各类登记、传染病上报、急症病人的救治、输液病人的观察等临床常规工作,其中主班除上述临床常规工作外,还需负责交班病人的随访、当日交班记录的书写及在班期间的出诊工作;中班及夜班负责值班期间的一切临床医疗工作,中班出诊期间临床医疗工作由主班代替;专科医师负责本科病人的临床诊疗、各类临床登记及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七、    关于节假日及夜间门诊皮试问题的规定

节假日、中班、夜班原则上不做皮试;另外,考虑到皮试过程需一定时间,上午1100以后和下午430以后不再进行皮试。如在上述时间确因治疗需要,医师需与护士共同对皮试结果做出判断,同时对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八、    关于乙肝疫苗接种问题

接种疫苗是预防乙型肝炎最好的方法,凡需在校医院接种乙肝疫苗的师生员工,临床医师可根据需要开具处方,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掌握适应证和接种禁忌,同时做好相关解释及说明工作。

九、    关于使用外带药品的规定

凡外带静脉用中药制剂、生物制剂以及需皮试后使用的药品原则上不予使用;其他药品,如患者持有二甲以上(含二甲)医院病历并有完整治疗方案的,接诊医师可根据情况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酌情使用,但需按我院输液程序办理并在治疗期间加强观察及做好患者的跟踪随访工作;二甲以下医院及私人诊所药品一律不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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